1.发包条件
(东方路(园区段)勘察设计),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比例:100.0%;国企资金比例:0.0%;村社资金比例:0.0%;供销社资金比例:0.0%),项目已具备发包 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竞争方式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686020元,建设规模:规划东方路起点接茅山运河桥接线与万安桥接线交叉处,路线自西向东经杭州精密制造产业园柏山陈园区、柏山陈村,终点至风情大道。路线全长约2.1公里(其中本项目为园区段,路线全长约950米),路基宽度24米。设计标准拟采用二级公路结合城市配套,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建设地点:萧山区。2.2发包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防护、排水)、路面、交叉、环保、水保等、管网综合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道路照明设施、智能交通工程]等工程的勘察、物探、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精探、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施工图预算、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招标期间配合工作及施工期间配合工作)、交通组织方案等全部工作。2.3服务期限:按设计合同约定条款执行。3.响应人资格要求3.1响应人:
(1)具备同时具备以下(1)+(2)两项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或 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资质。
(2)本次发包允许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的勘察任务。
(3)本次发包对响应人注册地要求: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3 对响应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响应人(联合体响应的指牵头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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