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黎水镇通三级公路项目湖北界至黎水段公路工程 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黔江发改委函〔2022〕42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燃油税及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黔江区安畅交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黎水镇 。
2.2 建设规模: 路线全长17.04km。公路等级为三级,路基宽7.5m,路面宽6.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基防护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2.3 R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额: 19418.44 万元 。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初勘、地质详勘等相关阶段的勘察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文件、施工过程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2.5 服务期: 3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不划分标段
2.7 其他: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 3 按照《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 2021〕29号)规定投标人应是记录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03.93.109.52:8088/gl)的从业单位,且2021 年度的重庆市综合信用评价等级为 C级及以上。否则,根据《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渝交规〔2021〕29号)规定,投标无效。投标人自行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文章推荐:
永胜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都昌县和合乡至疏港公路连接线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