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G101线、G201 线创建安全省级精品路隐患排查评估及设计招标 评标工作于2022年 10 月 9 日在辽宁省 沈阳 市 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推荐意见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中交华安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321046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3212100.00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鞍山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文件中共提供4个企业业绩(技术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均为合同协议书及履约证明,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未提供对应的原件,故对应业绩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定,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资格评审标准第(3)目规定。
中标候选人对 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和 服务期限 的响应情况,其企业业绩、主要人员业绩信息,以及 评标专家评审打分 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 2 年 10 月 10 日~202 2 年 10 月 1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党政群工作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 128 号
电 话: 024-31896096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 高 先生
电 话: 024- 8167010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 李先生 邓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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