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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觉至普格高速公路A标段
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及水工设计项目ZPXH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昭觉至普格高速公路A标段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及水工设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全线位于凉山州境内,路线超于绍党县乐西高速段终点照觉枢细互通,渝昭西高速共线,新建段起于始西高速四开枢细互通,经有拖县,止于普格县,接西昌至宁南(西宁高速)。项目共涉及约16个弃土场(工点)和10个桥梁(工点),所属地为凉山州服觉县、布梅县和普格县,均为沟道型弃土场。
2.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预估弃土场 16 处和桥梁10处。具体工作要求:
1.对本项目包含的所有涉河工点开展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以最终确定为准);
2.对A标段的部分弃土场进行水工设计;
3.弃渣场水工设计预估16处。
2.3 技术要求
1.进行实地勘察,测量周围地形及所在河段水下及水上部分断面,收集工点处汇水区域地形地貌、 植被资料,进行洪水调查;
2.进行水文分析计算、壅水分析计算,提供 1/100 频率的设计洪水流量及设计水位的计算成果;
3.进行河床自然演变冲刷和构造物局部冲刷计算;
4.开展河势稳定分析,综合分析弃土场建成后对河道行洪能力和河势稳定的影响;
5.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需进行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的各工点报告成果, 并根据审查单位要求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专家意见(若有);
6.收集分析弃土场设计所需的水文数据,分析工点 1/100、1/20、1/10 对应频率的水位、流量、流速及相应的冲刷计算;分析弃土场施工期期间水位、流速的频率值;
7.复核弃渣场级别及防护措施标准,进行弃渣场稳定性分析、防护措施对弃渣场稳定安全的影响评价;
8.按水土保持技术要求,完成弃渣场专项评价编制和水工措施布设图绘制,并确保相关工作内容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技术审查;
9.弃渣场水工设计成果在满足水工专家咨询和地方审批要求同时,满足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中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审查要求;
10.成果报告图表清晰、论证充分、结论明确,应取得行业专家评审意见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2.4 计划工期
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完成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
1、行洪论证报告及批复或专家意见(若有);
2、涉河(沟)方案(水工方案)设计报告及批复或专家意见(若有)。
成果文件份数:纸质版 10 份(须签字并盖鲜章),电子版(光盘或 U 盘) 1 份。
2.5 标段划分
整个服务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对应标段ZPXH。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持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工程设计行业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获取水利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日期或业主出具的完成证明文件内完成日期为准)至少完成 1 个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防洪评价、洪水影响评价)项目及1个水利行业设计类项目。
注:以上项目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包含在其他合同内,同一合同中包含上述两项工作内容,可分别认定。
3.1.3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的连续前6个月在其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事业单位除外);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在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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