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 2024年县道公路维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E321301031310815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 2024年县道公路维修项目已由泗发改投【202 3 】 121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区域内。
2.2 工程规模: 对全县范围内部分县道公路重点病害路段维修,包括县道宿众线、刘三线、八三线、众高线、四号北连接线段、沭泗线、庄卢线、众裴线、中城线等公路,水泥混凝土或水稳碎石维修基层约 1万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约1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坑塘、沉陷、龟裂路段路面基层铣刨清除后补强,沥青路面铣刨摊铺,桥涵构造物检测维修,标线及附属工程等。
2.3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 .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5 最高投标限价: 36万元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水泥混凝土或水稳碎石维修基层约 1万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约1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坑塘、沉陷、龟裂路段路面基层铣刨清除后补强,沥青路面铣刨摊铺,桥涵构造物检测维修,标线及附属工程等 。 全线路段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本次招标 主要内容包括勘察及初步设计、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2.7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 10%, 经审查合格并交付正式的施工图后付至合同价的 8 0% ,余款待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付清。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双信封。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细如下:
3.1 第二信封投标报价(10分):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报价通过初步评审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 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 F=10,E1=0.2,E2=0.15
(3)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3.2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90分) ,具体如下:
( 1)商务文件 4 0 分;( 2)技术文件4 5 分;( 3) 履约信誉( 5分)
其 中 技 术 标 部 分是 否采 用 远 程 评 标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3)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 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 母公 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 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 ,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评审 ) 。
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2) 不得将本人执( 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 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 接工程的;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6 000 元。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4 年 01 月 23 日 09:00至2023年 01 月 29 日 15 : 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诉受理单位及电话:泗阳县行政审批局电话: 0527-85278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
7.2.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 4 年 02 月 20 日 09:00
7.2.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2.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泗阳县众兴镇俞杨北路 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智立 13951198757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泗阳县众兴街道繁荣中路 33-11(泗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美霞 052780703122 13951393023
202 4 年 0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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