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州发改农经 [2024]1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及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段:建设防火道路 389.455公里(新建 352.508 公里,改造 36.947 公里),其中:伊宁县新建 37.315公里,察布查尔县新建 31.727 公里、改造 2.427 公里,巩留县新建 12.782 公里、改造 12.878 公里,特克斯县新建107.938公里改造 5.192 公里,昭苏县新建 140.753 公里、改造 16.45 公里,尼勒克县新建 21.993 公里。
招标范围包括针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招标阶段设计及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初步设计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成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等。本次设计深度及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勘察设计周期: 签订服务合同书之日起 20天完成成果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及以上。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 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3 月 1 6 日到 2024年3月 20 日
4.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首先进行会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4月0 7 日 10时30分 ,
递交地址: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座四楼)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jyl.gov.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伊宁市飞机场路 259号
邮政编码: 835000
联 系 人:苏力坦
电 话: 13779162748
传 真: /
招标代理: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 350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1室
邮政编码: 835000
联 系 人:马寒
电 话: 13201122223
传 真: 0999-8235077
监督部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纪检监督电话: 8235077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 4年内累计完成设计里程在25公里以上(含25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任务(单个合同段里程不小于 25km,不含大中修项目及安防工程)。 |
注: 1、近4年指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 项目类型 合同价 技术等级 主要设计内容 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必须是网上查询业绩。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或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序号 | 人 员 | 数量 | 资质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 以上职称, 具有 5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 担任过 1项公路工程 勘察设计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大中修项目及安防工程)。 |
注: 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若网页截图业绩中无项目负责人信息,需出具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中应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信息。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或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如项目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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